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档案室4A升级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交易公告
河北
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1310012500222001
2.项目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档案室4A升级设备购置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6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60 万元
4.项目单位: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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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档案室 4A升级设备购置项目 | 60 | 1 | 拟将 廊坊经济 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申报为 4 A级,为此需对现有档案硬件设备和信息化建设进行升级, 项目建设 内容包括 1 0 个项目,具体 包括 智慧一体化档案馆管理控制室总台及设备、档案存储设备、档案存放环境智能管理设备、智慧档案馆红外防盗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灭火系统、档案净化驱鼠设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制度编写制作、档案区域设施基础改造 。现拟对 廊坊经济 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档案室 4A升级硬件设备 进行 采购 |
6.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人员设备进场开始工作。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建设,包含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其相关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的辅材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