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街道马玉线汤云路口、金江公路幸福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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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街道马玉线汤云路口、金江公路幸福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MA-2025-04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马鞍街道马玉线汤云路口、金江公路幸福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2.31%(计费基础:暂按120万元,最终以工程审定价内容为准) 最高限价:投标费率上限2.31%,供应商监理费以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取费基数,投标费率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环境五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工程建设其他费相关合同的协调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移交阶段、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马鞍街道马玉线汤云路口、金江公路幸福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马鞍街道马玉线汤云路口、金江公路幸福城段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师(含)以上。
(3)提供本工程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总监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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