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建管融合前置管理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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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建管融合前置管理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AGF-HNGS-25050159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广东省内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鉴于项目建设前置管理需要,结合目前在建项目建设情况,拟为梅州-蕉岭-平远项目、梅州-五华-兴宁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梅州段)、西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3#阀室)、河源-东源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河源段)、茂名-云安项目(茂名段)、茂名-云安项目(云浮段)、珠中江项目(江门段)、珠中江项目(中山、珠海段)等10个工程建设项目租赁15辆车(湿租,车辆+配套驾驶员),用于建管融合前置管理工作。
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建管融合前置管理车辆运输服务外包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5-06-26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鉴于国家管网集团华南公司项目建设前置管理需要,结合目前在建项目建设情况,拟为梅州-蕉岭-平远项目、梅州-五华-兴宁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梅州段)、西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3#阀室)、河源-东源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河源段)、茂名-云安项目(茂名段)、茂名-云安项目(云浮段)、珠中江项目(江门段)、珠中江项目(中山、珠海段)等10个工程建设项目租赁15辆车(湿租,车辆+配套驾驶员),用于建管融合前置管理工作。 2.1.2招标范围 为梅州-蕉岭-平远项目、梅州-五华-兴宁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梅州段)、西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3#阀室)、河源-东源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河源段)、茂名-云安项目(茂名段)、茂名-云安项目(云浮段)、珠中江项目(江门段)、珠中江项目(中山、珠海段)等10个工程建设项目租赁15辆车(湿租,车辆+配套驾驶员),用于满足建管融合前置管理工作。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广东省内。 2.4服务期限 12个月。(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12辆车的预计用车时间为12个月,3辆车的预计用车时间为6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客运服务或包车客运或道路旅客运输。 提供以上证照扫描件,未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2年至2024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提供报表加盖投标人财务章或者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无需提供。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3.3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3.3.5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 以上3.3.1至3.3.4以投标截止日专家查询结果为准,3.3.5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 3.5人员要求 3.5.1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配备数量满足招标人用车需求,按照“人停车不停”的原则,保证车辆随时可调配使用。投标人负责落实驾驶员的休假安排,并负责休假期间替补驾驶员的调配。(提供承诺) 3.5.2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上岗驾驶车辆,年龄不超过45周岁,驾龄3年或3年以上,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或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承诺) 3.5.3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承诺) 3.5.4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在职业病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不存在相关职业病,不存在影响驾驶的其他疾病或身体缺陷。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提供承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较大维稳事件记录。(提供承诺) 3.6.3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6-06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6-13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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