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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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1-051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清能院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上风电支撑结构(基础+塔筒)作为一种高耸柔性结构,较之传统的海洋工程结构在海冰作用下会产生更加敏感和复杂的动态响应行为。海上风电场最常采用的单桩基础属于“超大直径桩柱结构”,常用的冰荷载评估手段用于大直径单桩基础计算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辽宁营口海区是我国冰情最严重的冰区之一,因此以营口风场为研究对象,开展冰荷载评估方法与抗冰结构设计收集与分析、海上风电基础冰荷载特性研究、冰区海上风电支撑结构冰激振动响应研究、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机制的数值模型研究。
2.2服务地点:北京。
2.3采购内容:海冰与结构物相互作用冰池试验与数值分析服务。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冰载荷试验测试或数值仿真项目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的海冰和结构物相互作用试验或海冰和结构物相互作用数值分析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