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RF-2025-006
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
最高限价(元): 1066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沙湾市历史遗留砂坑恢复治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沙湾市安集海镇、金沟河镇及城区周边砂坑恢复治理面积83公顷,具体详情请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近3年(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承揽市政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自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