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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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技术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233,招标人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煤矿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芨芨湖镇,地理坐标东经 90°10"44"-90°19"05",北纬44°22"39”-44°31"02”,距奇台县城东北直线75km。矿区外部交通经省道303、228及奇台-北山煤窑柏油公路可达,内部地形平缓,卡车通行便利。区域二级公路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带公路(137km)和乌准铁路(乌北站至五彩湾段167.6km)已建成,进一步强化运输条件。
矿区地处准噶尔盆地东南部,地势东高西低,为残丘状剥蚀平原,海拔 626~755m,相对高差约50m。地层以侏罗系中统西山窑组(含煤地层)为主,覆盖第四系、新近系及古生代地层,构造受准噶尔地台东缘槽-台过渡带控制,形成鼻状背斜与簸箕状向斜相间形态。气候属大陆干旱荒漠型,极端气温-49.8℃至43.2℃,年均降水量106mm,蒸发量1202~2382mm,多西北风(4~5级,偶发10级以上沙尘暴)。无常年地表水系,地下水补给依赖大气降水经基岩裂隙渗透。
矿区总资源量 581,680万吨,探明资源量(331+332+333)约581,680万吨,露天开采境界内地质资源量561,323.37万吨。含煤地层以侏罗系西山窑组为主,覆盖层包括第四系、新近系独山子组及二叠系、石炭系地层。
根据 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20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3】14号)和《关于新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准东西黑山矿区红沙泉二号露天矿一期10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环审【2023】70号)文件要求 ,项目需重点解决矿区建设对戈壁荒漠生态系统(如梭梭砾幕层)的影响,开展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与专题研究。关键问题包括: 1)明确矿区开发对生态系统功能演变的影响及修复制约因子;2)构建符合地域生态、文化特色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3)完善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修复成效评估体系;4)建立监测系统实时跟踪修复进展,确保措施有效实施。项目拟通过现场调研、实验室研究、理论分析及技术开发,形成监测-评估-反馈机制,支撑矿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的实现。
2.1.2项目地点:红沙泉矿区及矿区周边。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研究内容:
1)区域生态环境背景现状分析及生态系统修复关键制约因子识别
①红沙泉矿区地理与自然环境特征调研;②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与保护现状分析
2)基于多源数据的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评估技术体系构建
①砾幕层监测;②土壤侵蚀监测;③植被监测;④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⑤地表水水质水位监测;⑥土壤温湿盐度;
3)针对生态服务系统功能的矿区生态环保措施成效评估
①洒水降尘对空气环境的评估;②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后对矿区生态系统的评估;③生态损害与补偿价值的量化分析;
4)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结论及修复措施优化建议
①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与有效性评估结论;②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措施优化建议;③红沙泉矿区梭梭、砾幕层生态保护技术。
(2)预期目标
创建露天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形成生态环境跟踪监测与评估技术;形成一个团体标准,为技术优化提供理论依据。以期为红沙泉露天煤矿提供有效可靠的红沙泉矿区戈壁荒漠生态系统修复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估体系,有利于实现红沙泉矿区的绿色发展,最终形成:
①《红沙泉矿区一号露天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报告》1份和《红沙泉矿区二号露天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报告》1份;
②基于AP-42法耦合无人机搭载高光谱、激光雷达扬尘监测与评估技术体系1套;
③针对红沙泉矿区改、扩建过程对梭梭、砾幕层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团体标准1项;
④红沙泉矿区梭梭、砾幕层生态保护技术1套;
⑤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4篇;
⑥申报发明专利4项。
2.4 项目服务期:总服务期36个月
①合同签订后1月至6月
实施进度计划:调研红沙泉一矿、二矿矿区地理特征,分析红沙泉一矿、二矿矿区自然环境特征。
阶段目标:完成区域生态环境背景现状分析。
②合同签订后7月至12月
实施进度计划:分析红沙泉一矿、二矿矿区生态环境问题与保护现状;确定环境跟踪监测边界和方法。
阶段目标:完成区域生态系统修复关键制约因子识别,申报2项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为验收标准)。
③合同签订后13月至18月
实施进度计划:开展红沙泉一矿、二矿矿区生态环境及水资源跟踪监测:对区域土壤侵蚀、空气质量、植被恢复、种群分布、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水位等项目进行定期记录和分析。
阶段目标: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1篇(出具检索证明报告)。
④合同签订后19月至24月
实施进度计划:开展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及水资源跟踪监测,基于AP-42法耦合无人机搭载高光谱、激光雷达扬尘监测系统搭建。
阶段目标:完成一套形成基于AP-42法耦合无人机搭载高光谱、激光雷达扬尘监测与评估技术体系(通过现场实施进行评价),并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1篇(出具检索证明报告)。
⑤合同签订后25月至30月
实施进度计划:开展红沙泉一矿、二矿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生态损害和补偿价值的量化方法对区域生态环保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阶段目标:完成生态环保措施的有效性的评估,生态损害与补偿价值的量化。
⑥合同签订后31月至36月
实施进度计划:持续开展红沙泉矿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
阶段目标:形成红沙泉矿区梭梭、砾幕层生态保护技术1套(通过现场实施进行评价);完成《红沙泉矿区一号露天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研究报告》和《红沙泉矿区二号露天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及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究报告》各一套(通过公司审核验收);制定针对红沙泉矿区梭梭、砾幕层等生态保护目标监测的团体标准1项(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进行评审验收);申报2项发明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通知书为验收标准);发表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EI/SCI)论文2篇(出具检索证明报告),全面总结研究成果并推动技术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矿山修复或矿山生态环保治理研究或技术咨询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矿山修复或矿山生态环保治理研究或技术咨询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联系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