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教官管理、校园环境维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1]CTCGZX[GK]2025005
项目名称: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教官管理、校园环境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50,000.00元
采购包1(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教官管理、校园环境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5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5,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长汀县第一中学分校教官管理、校园环境维护采购项目 | 1(年) | 否 | 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宿舍楼网格化安全综合服务、公用设备设施、机电安全维护与管理、学校及周边责任范围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 1,550,000.00 | 物业管理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文件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对前述“资格承诺函”的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项、“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 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为2023年或2024年度,无法提供的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节能产品: 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国家及行业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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