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站职工调休室及菜园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河北
-沧州市
东光站职工调休室及菜园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编号:CYZB2025-HH-036
一、项目名称:东光站职工调休室及菜园整治工程
二、 项目地点:东光站
三、工期:30 天
四、预算:45.5 万元(含税)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依法成立且合法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相应的经 营范围。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服务期内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拟使用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 任项目经理。
(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自拟)。
(3)纳税人资格:
A.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需加盖公章) :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 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需加盖公章) :
a.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b.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资料: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同类业绩 1 份,须提供以下任意 一种资料证明 (需加盖公章) :
A.合同扫描件;
B.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C.其他能够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
(同采购人合作项目无效)
(6)信誉要求:在评审现场通过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存在严重履约风险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 情况说明。
(8)不接受联合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