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二团设施水培蔬菜工厂项目(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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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师十二团设施水培蔬菜工厂项目(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一师十二团设施水培蔬菜工厂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1250438)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十二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经发办备〔2025〕01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阿拉尔市清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12团农业园区9号地
3.工程规模:新建日光温室5座,总建筑面积20088.95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4017.79平方米(包含日光温室3995平方米,管理用房22.79平方米),采用一层轻钢结构;温室主体配套卷帘机、棉被、大棚膜、压膜绳等设施设备;室内配套水培蔬菜设施设备;室外配套道路、给水、供电及其它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 段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E66 010 040 012 504 010 01 | 承包) | 第一师十|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峻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 二团设施」、运营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 水培蔬菜|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采购-运营总 工厂项目 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 90 (施工-采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 380购-运营总等全部采购内容。运营范围:日光温室大棚的生产、市场销售、资金管理及相关风险管 理等;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运营能力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具备运营能力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农艺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同一人兼任,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4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财务、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任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0 23:59附件下载
第一师十二团设施水培蔬菜工厂项目(施工-采购-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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