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委托代建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5-19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委托代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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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磋商采购-2025-19-1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委托代建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勘察、施工、监理、设备设施及工程相关咨询服务等招标采购及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相关单位履约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 需解锁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1号楼 | 99.000 | % | 评审总得分:71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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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委托代建 | 详见附件 |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茂兴(经济类)、刘志芳(技术类-工程管理)、秦志斌(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2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单位评审得分:71.00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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