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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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9003546nanoe7urn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14.78万元,招标人为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一级消防救援站1座,规划用地面积8686.28m²,建筑总面积6371.90m²,主要包括执勤业务楼、设备用房、训练塔、训练器械库、训练场地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注:总承包负责人同时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任其一)。
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
过2家,由施工总承包作为牵头人;
2.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查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联合体投标的,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受此条款约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18:00附件下载
岚皋县消防救援大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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