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城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
吉林
-松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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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S20250605FJSZ01001001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城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审批[20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松原市城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
2.2 交货地点:松原市江南、江北主城区范围内。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5 招标范围:泵站工艺设备、泵站电气设备、泵站仪表自控设备、高压电力配套设备等设备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2952.1728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法经营资格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5近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按照②提供即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须指定一名安装现场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运行、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16:00附件下载
松原市城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备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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