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东关小学文昌校区运动场地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02-JSZC-C2025-0040
项目名称: 扬州市东关小学文昌校区运动场地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完成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三)条: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