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储气库金坛东、西站放空点火系统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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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1时 56分 40秒
一、谈判采购条件
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储气库西站放空火炬安装于2005年,采用四角塔架高53米,放空火炬共设置2套高空点火器、2台高空长明灯,地面设置现场点火控制系统等;东站放空火炬安装于2012年,采用三角塔架高59米,放空火炬共设置2套高空点火器、2台高空长明灯,地面设置现场点火控制系统、燃气阀组等。两套放空火炬存在以下问题:两套点火装置存在温度信号电缆不是专用电缆,高空热电偶有烧蚀损坏现象,高压电缆老化,高压发生器点火不稳定,地面控制箱体按钮有老化和控制不灵敏等问题,结合近两年运行情况和故障分析,需要对放空火炬进行全面维修维护,保障火炬的可靠性。计划开展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储气库金坛东、西站放空点火系统施工项目。
2.2 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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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一 | 标段一 | 标段一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服务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