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城乡校舍安全长效机制校舍维修升级项目-第二十六中学操场、大门、屋面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603-00038
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城乡校舍安全长效机制校舍维修升级项目-第二十六中学操场、大门、屋面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26973.81
最高限价(元):2426973.81
采购需求: 查看
拆除原操场草皮,塑胶,排水沟盖板,新铺塑胶面及人工草坪,新装刷脸大门及屋面防水层沥青。(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施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