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锅炉燃气管道接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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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锅炉燃气管道接入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6-2-078)
项目所在地区: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矿业分公司柳巷煤矿锅炉燃气管道接入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列入成本, 招标人为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项目征地协商工作均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天然气母管由榆林中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人需和燃气公司对接协商工作或投标人具备燃气管道施工相关条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包括锅炉房的采暖通风、电气、自控、消防、电信、给排水专业设计、施工内容和从矿区外中压管道接口敷设至锅炉房锅炉接口的燃气管道,燃气管道长度为160pe管650m,250pew管260m,50无缝钢管110m,管道长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测绘、地质勘察、项目征地协商工作、燃气公司对接协商工作、安评、环评、环保验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报建、项目招标备案、人防工程审查、节能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防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安全监督注册、施工许可、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调试、消防验收、现状安全评价、应急预案备案、工程的总体竣工验收、试运营、人员培训等。
1 设计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行业乙级资质。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后20天。将应用其过去执行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组织高水平的设计队伍,在招标人提供的装置基础设计文件、其它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装置界区条件、初勘资料等)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详细设计工作(另有说明的除外)和满足采购、分包、施工、培训及试车等所必需的设计文件;满足政府审查、报批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竣工图等设计文件。投标人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八套,电子版资料一份(U盘),资料必须装订成册。中标单位需与中燃公司对接,由中燃公司根据城镇燃气管道规划统一安排设计和审核,设计审查费用、验收检测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为二十万元。
2 采购
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锅炉房的采暖通风、电气、自控、电信、给排水专业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买、催交、监造、检验、运输,直至交付至现场的全部采购环节的工作。
3施工
投标人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并负责所有配套系统实现对接。
4 启动试运、性能考核和竣工验收
投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启动试运、性能考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5培训服务
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的人员进行培训。
6批准和许可
投标人应基于其项目管理经验,列出从设计、采购和施工过程的,除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完成的报批项目以外的全部报批报建项目,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投标人需要预见和计划其责任范围内的全部政府要求的批准和许可的项目,其报价将包括全部报批报建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并提供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24 年6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燃气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合同扫描件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实施内容等关键页证明材料,并同时对应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须清晰可查(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 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对应的资格条件,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3.2.5 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