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气过滤器、采样器项目采购
正在报名中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7时 00分 04秒
一、概述
根据计复字〔2025〕31号-石家庄-关于石家庄分公司安济线安平站流量计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的批复,第2项石家庄输油气分公司石家庄站原油取样及化验设备更新项目投资29万(不含税),第11项石家庄输油气分公司沧河石线石家庄站消气器更新项目投资25万元(不含税)。石家庄分公司按要求组织消气过滤器、原油取样器的采购工作,本次2项目共下达投资计划54万元(不含税)
二、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消气过滤器 | 台 | 1 | ||
2 | 原油含水测定仪 | 台 | 1 | ||
3 | 石油产品密度测定仪 | 台 | 1 | ||
4 | 液体石油取样器 | 套 | 1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制造商(或代理商及其授权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制造商(或代理商及其授权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制造商(或代理商及其授权制造商)所提供的产品应有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等级证书。 代理商应具有相应产品授权文件。 2.3财务要求: 近年(2022年 至2024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年(2022年 至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4业绩和经验要求: a) 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b) 供货商应提供近 5 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 2.5信誉要求: (1)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存在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 提供(1)、(2)中涉及网站查询内容(截图),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供应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2.6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