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公司成品油管道可替代运输方式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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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7时 10分 51秒
一、概述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7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成品油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186号)等有关规定,落实好集团公司提效发展成品油管输业务的战略方针,针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成品油管道逐线逐点开展可替代运输方式研究工作,拟采用公开询比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由其完成相关研究并出具研究报告。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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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国家管网集团华北公司成品油管道可替代运输方式咨询项目 | 本项目针对管理范围内的成品油管道沿线成品油市场消费量及可替代运输方式价格等数据进行研究,提出可替代运输方式研究报告。管理范围内的省份包括:山东省、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辽宁省、湖北省、湖南省、天津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范围应包含咨询类服务,如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响应人必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响应人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表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3、信誉要求:(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该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如出现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3)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如出现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4)开标当日前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如出现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第1、2、3条需要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第4条需要提供自查报告或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4、响应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时间,可脱敏展示)。 5、项目执行团队经理具有同类业务服务经验,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资格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逐一响应,报名阶段“资格审核材料”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