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控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大同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控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202-ZB-250619641、SXZB-2505 1602GZH025/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控制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JNB202-ZB-250619641、SXZB-2505 1602GZH025/01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控制系统采购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
1 | 皮带机控制系统 | 套 | 2 | 合同签定后 2个月内 | 马道头矿 | 马道头矿 |
注:本招标技术规范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未包括所有的技术细节及要求,凡属于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装置和元器件等,除特别注明外,均应包括在供货方供货范围内。供货方对所提供的成套设备及附加技术、服务及性能指标负全责。供货方应承诺在中标之后,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买方现场对所采购的设备使用场地、设备使用性能、设备安装尺寸等进行全面复核,确保其供货的设备能够达到 100%投入使用,且相关配件可实现完全通用互换。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为本次皮带机控制系统的生产制造商 ;
3.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年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 3年,指2022年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 指煤矿皮带机控制系统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 1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 2 ) 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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