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三公司伊春采矿厂宽体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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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三公司伊春采矿厂宽体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是为中铁九局三公司伊春采矿厂90吨宽体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采购单位自有资金。本次公开招标已具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铁九局三公司伊春采矿厂承担伊春鹿鸣钼矿矿岩采剥工作,主要施工内容包含穿孔、爆破、矿岩铲装运输、排卸、矿山运输道路修筑及维护采区内部供电及排水系统建设、运营及维护,采区、排土场边坡管理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形象管理等。业主单位为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合同期限2023年至2027年,规划采剥总量5935万立方米,合同额15亿元。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使用项目及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宽体自卸车 | 90T | 7台 |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 鹿鸣林场 | 燃油版4台,混动版3台 (加装线控底盘)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1.2 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3 质量保证能力:设备制造商持有现行有效ISO 9001:2025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3年4月-2025年5月的销售业绩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1.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6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4月至2025年5月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参加本次宽体自卸车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出具相应的生产企业唯一授权函,鼓励制造商参与投标。
3.4 电采二期系统上响应投标的供应商名称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6-13 09:00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525235617492028330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