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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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编号:gkzb2025060600024)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八一骨科医院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招标 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大包装) |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大包装) | 1 | 项 |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小包装) |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2025年度采购中药饮片项目(小包装) | 1 | 项 |
项目交货期为: 交付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对所供应的中药饮片保证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临时紧急缺药须在8小时内送到 。
交货地点位于: 成都八一骨科医院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每次配送采购中药饮片必须附合格中药饮片检测报告 。
其他:
2.1采购内容:中药饮片采购,标包1采购大包装中药饮片,最多入围4家供应商。标包2采购小包装中药饮片,入围1家供应商;
2.2采购预算(非最高限价):标包1(大包装中药饮片)采购预算为3149.8万元,标包2(小包装中药饮片)采购预算为30万元;以上均为预估金额,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量及采购金额。
2.3采购限价:见附件报价清单,超过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2.4项目采购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招标人上级通知要求,按国家政策或招标人上级通知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者2024年度财务类审计报告,必须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所属期)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2月至今(所属期)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用记录: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在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⑤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范围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药品生产企业需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针对国药准字的中药饮片必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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