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托管银行竞选项目遴选公告
内蒙古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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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托管银行竞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托管银行竞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托管银行竞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总部在内蒙古或在内蒙古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基金托管业务资质,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2.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具有完善的托管业务流程制度、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和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营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防范系统及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配备安全高效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清算系统、核算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5.具备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其他基金资产的托管经验。6.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能为基金托管账户的闲置间歇资金提供保证本金的合理增值方案。7.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及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托管银行竞选项目遴选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