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3]YJY[GK]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改采购文件及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 因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招标项目的收标窗口, 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条款
现更改为: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C区开标室6 ,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 ”。
2、招标公告内容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现更改为: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C区开标室6 。 ”。
3、温馨提醒:
以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投标人,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对分包方的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声明。
按 招标 文件规定,本通知为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如与 招标 文件及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C区开标室6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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