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数字仓储物联网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3智能仓库物联网机器人及配套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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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数字仓储物联网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3:智能仓库物联网机器人及配套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5-06-1-0000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8年数字仓储物联网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3:智能仓库物联网机器人及配套服务),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所采购2025-2028年智能仓库物联网机器人及配套服务适用于华能集团下属区域(产业)公司及基层企业,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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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T202505HN000013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数字仓库物联网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3智 | 05010512 | 05010512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数字仓库物联网设备框架协议采购(标段3智 | 1 |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智能仓库物联网机器人相关供货合同业绩(单项合同应至少包含巡检机器人、料箱机器人、AGV控制系统服务器、服务机器人、堆高式AGV、平衡重式AGV、搬运式AGV、盘点机器人、智能出入库结算复核台其中一项设备),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供货范围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