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154/17-QT-037 )
一、 招标条件
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电大厦 。
2.2 项目规模: 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期限为一年,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人力资源服务 - 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 (CHDTDZ154/17-QT-03701) : 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向北京华电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派驻三名现场服务人员,全年常驻其办公场所提供以下服务:碳足迹及绿色认证政策研究辅助服务、碳足迹核算及标准化建设辅助服务、碳足迹因子库及管理平台建设辅助服务、零碳场景认证辅助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碳足迹及绿色认证辅助支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2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 ,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3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 投标人在评标 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 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碳足迹或绿色认证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