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电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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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6-001840
二、采购单名称: 奉节电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工程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6-11 10:00
八、开工时间: 2025-06-30
九、备注: 成交服务费:服务类、货物类项目按照成交金额的1.2%、工程类项目按照成交金额的1.0%,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服务费收取通知后十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 | 奉节电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9% | 括但不限于:由承包人负责在采购人10幢建(构)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与此项目相关的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见采购文件。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0.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1. 报价人须具有至少1个1MW(直流侧)及以上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且已成功投入运行的合同业绩。所有应答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