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路257号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4000250424105353-14241084
项目名称: 金沙路257号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641500元 ( 国库资金:16415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6327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金沙路257号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41500.00
简要规则描述: 1、2#楼、3#楼外墙重新刷新;2、池塘清淤、车棚除锈刷漆; 3、2#楼及信访办整体室内装修改造(室内面积约1375平米);4、3#楼局部房间更换木地板、局部封门洞、一层大厅新做吊顶、更换大厅灯具(室内面积约30平米);5、4#楼室内整体装饰改造(室内面积约200平米)。报建编号:2502JD0207。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如允许分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拟享受价格扣除优惠的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分包意向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4、其他:
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4.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