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课题研究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8S[2025]872号
项目名称: 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课题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元): 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课题研究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个
简要规格描述: 一、是对区域性中心城市进行理论解析。二、是分析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意义。三、是提出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基础条件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四、是提出石河子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与空间体系构建。五、是提出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思路举措。六、是提出石河子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保障举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50日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埋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评审时将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