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庄江路修复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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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庄江路修复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NGS-CG-CS-202504 6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庄江路修复养护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建安路 B1-2
成交金额: 164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1648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 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庄江路修复养护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宁国市 2025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计划项目,本项目含有1条道路修复养护,分别为:X310庄江路路面破损严重,对全路段做路面养护处理。 施工标准(质量): 满足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 姬刊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皖 234181894633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峭云、贾雪梅、李继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1.4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宁国市迎宾路 33号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 需解锁,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宁国市迎宾路 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