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国道洋县过境段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5019
项目名称:108国道洋县过境段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108国道洋县过境段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 7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7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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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编制节约用地专章报告,办理用地预审,最终获取审批部门批复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0,000.00 | 73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8国道洋县过境段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108国道洋县过境段一级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预审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报告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
(3)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