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安徽公司嘉兴路及孝祥路道路项目素土及碎石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安徽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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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比价函
各供货商:
因[POWERCHINA-0113010-250099]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在 2025 年 06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06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素土 | 有机质含量小于5%、液限 小于 50%、塑性指数小于 26; 最大粒径小于150mm | m3 | 80650 |
2 | 碎石土 | 碎石:土的比例为7:3 | m3 | 40760 |
说明:
1、所列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以验收合格的压实方方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3、乙方负责在厂内的装货及运输至上述地点,甲方负责在施工现场的卸货。
二、采购要求
1、本次公开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土源及石料获得所需全部费用、货物制造、试验、检验、保险费、运输费、卸货、税金、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跌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20 日后,具体时间根据项目通知分批到货,收到通知后 5 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素土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
4.1.1 路基须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一般路基填料必须符合《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中 4.1.2 的相关规定。凡具有规定强度且能被压实到规定密实度和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均为适用填料。
4.1.2 路基填料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严禁使用沼泽土、淤泥、泥炭、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有树根、草皮和易腐朽物质的土、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液限大于 50%、塑性指数大于 26 的土作填料。对于盐渍土、膨胀土及含水量超过规定的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处理,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路堤填料中最大粒径应小于 150mm,路床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 100mm。
路基压实度及填料最小强度要求
项目分类 | 路面底面以下深度 (m) | 路基最小压实度(%) | 填料最小强度 (CBR) (%) | 填料最大粒 径(mm) | |||
车行道 | 人行道 | 车行道 | 人行道 | ||||
填方路 段 | 上路床 | 0~0.3 | 94 | 92 | 6 | 5 | <100 |
下路床 | 0.3~0.8 | 94 | 92 | 4 | 3 | <100 | |
上路堤 | 0.8~1.5 | 92 | 91 | 3 | 3 | <150 | |
下路堤 | 1.5以下 | 91 | 90 | 2 | 2 | <150 | |
零填挖 | 上路堤 | 0~0.3 | 94 | 92 | 6 | 5 | <100 |
方路基 | 下路堤 | 0.3~0.8 | 二 | 4 | 3 | <100 |
4.2 碎石土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
4.2.1 未筛分碎石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粒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碎石土材料可做粒料源材;
2)当作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 37.5mm;
3)当作底基层时,粒料最大粒径: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得超过 37.5mm;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得超过 53mm;
4)碎石的压碎值: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与底基层不得大于 30%:对其他道路基层不得大于30%,对底基层不得大于 35%;
5)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 2%。
筛孔尺寸 (mm) | 通过质量百分率(%) | |||
级配砂砾 | 级配碎石 | |||
次干路及以下 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 | 次干路及以下 道路 | 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 | |
37。 5 | 100 | 二 | 100 | 二 |
31.5 | 85~100 | 100 | 90~100 | 100 |
19.0 | 65~85 | 85~100 | 72~90 | 81~98 |
9。 50 | 50~70 | 55~75 | 48~68 | 52~70 |
4。 75 | 35~55 | 39~59 | 30~50 | 30~50 |
2。 36 | 25~45 | 27~47 | 18~38 | 18~38 |
1.18 | 17~35 | 17~35 | 10~27 | 10~27 |
0.60 | 10~27 | 10~25 | 6~20 | 8~20 |
0。075 | 0~15 | 8~10 | 0~7 | 0~7 |
5、质保期:24 个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甲方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验收合格压实方方量进行结算,每月甲乙双方核对上月回填压实方土计量使用量以及供货总货款,还需乙方每月将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甲方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且双方确认后,乙方持本期全额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甲方办理本期结算款,结算办理程序完结后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材料结算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价款的 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剩余 3%待项目部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以上结算均为过程结算,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核结果为准,超结部分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剩余款项中直接扣除。(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正规 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提供土源证明文件,证明所供货物来源依法合规。(4)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响应文件要求:
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 20%的响应文件、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10、报价有效期60 天。
三、采购方式
公开竞价方式采用:多轮报价的方式。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吿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6 月9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釆购项目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响应担保
(1)形式:采用保证金/保函形式。
(2)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3)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报名成功后,集采平台将为响应人随机分配一个银行账户,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保证金缴纳至银行账户中。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退还保证金时,直接退还至响应人
的打款账户。
(4)采用保函形式的,响应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嘉兴路(规划路-渡江大道)及孝祥路(吴越路-万联路)道路项目部,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5)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5 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需承担保证责任,扣除本采购项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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