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宾馆2025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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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宾馆2025 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翠湖宾馆2025 年食品加工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当年采购。
2.2 项目编号:YNYX-2025-0385。
2.3 招标内容:为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提供食材食品制作加工业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生产和消防管理要求,严禁安全事故的发生,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 项目金额:本项目采购计划金额为80.00 万元(含税)。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 信誉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
标委员会评审。
3.3.2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3.3 投标人或其企业法定代表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含自行清算或被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含破产清算程序或破产重整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单位,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4.2 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 座21 楼)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5)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件。
★注:招标文件费汇款账号请致电(章工)获取。
4.3 邮购获取(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请致电 获取,并在正文备注 XX 单位,报名 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后会及时处理报名,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我单位。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购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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