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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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对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化验采样用皮卡车(2019 年购入,总公里数 111730)、综治项目部巡逻车(2012 年购入,总公里数 242753)、后勤项目部洒水车(2022 年购入、总公里数 3010)、公务用车(2010 年购入、总公里数 390559)进行常规保养及日常修理。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 段 | 服务期 | 需求单位 | 最高限 价 (元) |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服务分公司 | 45000 |
结算付款方式:甲方在检查维修车辆合格后,且经甲方送修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开始根据月度资金计划进行付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
2.3 人员要求: / ;
2.4 业绩要求: / ;
2.5 财务要求:响应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近 3 年内(202 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
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
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
录管理;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18:00附件下载
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二次)询价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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