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自购物资集采招标(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安徽
-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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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自购物资集采招标(沥青混凝土)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ZTYJ-K-WZ-2025-034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子湖区龙子河东部片区城市更新一期EPC项目、蚌埠中央创新区市政道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采购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龙子湖区龙子河东部片区城市更新一期EPC项目由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本项目位于淮滨路南侧、新城路西侧。项目包括周边五条道路,分别为L-1路(新城路—珠城路),全长约27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新城路—马村路),全长约55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5米,设计车速40km/h;淮滨路(新城路——马村路),全长约448.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车速40km/h;新城路(滨河南路—L-1路),全长约668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车速40km/h;沿淮路(新城路—马村路),全长约448.5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设计车速40km/h,五条道路均为沥青混凝土道路。
项目工期:2024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06日
项目造价:3.1034亿元。
工期要求:23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5月06日。
2.1.2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蚌埠中央创新区市政道路项目总造价2.7亿元,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内,本工程根据建设单位供地情况和建设规划要求分3期建设,每期计划工期360天,本次实施第一期工程。一期工程规划建设6条路,D-5路(宽40m,长1137m);G42路(宽25m,长669.5m);G-43路(宽25m,长1926.37m);G-55路(宽25m,长1185.19m);龙锦路(宽40m,长614m);龙山路(宽25m,长255m),一期施工长度共计5787米。建设范围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自购材料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LQ-01)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符合沥青混合料生产、销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须具备一条4000型生产线及以上生产能力(需附生产设备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有CMA标识的主要原材料(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外加剂)检测报告和沥青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公路、民航等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投标人出具“物资设备供应商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亲属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LQ-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须具备一条4000型生产线及以上生产能力(需附生产设备购买发票或购置合同),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沥青混
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表。(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
有CMA标识的主要原材料(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外加剂)检测报告和沥青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须提供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公路、民航等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提供相关
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
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投标人出具“物资设备供应商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亲属无不良行为承诺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截止时间:2025-06-14 17:00附件下载
2528101217494601432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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