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鼎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FX2025-004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7.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7.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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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1 | 项 | 1178600元/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限为3年(1+1+1),自开始配送之日起算(具体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如出现月度考核不合格时,无论合同是否到期,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