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镇五里村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社会治理项目包2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爱邻协商议事阵地打造)
四川
拟对 大塘镇五里村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社会治理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C01222420250046
2. 项目名称:大塘镇五里村2025年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社会治理项目
3. 采购人:蒲江县大塘镇五里村村民委员会
4. 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划拨( 社区保障资金 ), 控制价:185464.53元 。
三、 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2个包:
包1: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微更新节点打造),控制价:135464.53元;
包2:2025年社区保障资金项目(爱邻协商议事阵地打造),控制价:50000.00元。
四、定向采购情况
包1: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包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农村三资数字交易平台官: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包1资格条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包2资格条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3)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5)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6)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7)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8) 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9) 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 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