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水县八都镇村居合并肉鸽养殖项目种鸽采购第三次
江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HJA-2025-CG019-2
项目名称:吉水县八都镇村居合并肉鸽养殖项目种鸽采购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026.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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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购2025F001387580 | 村居合并肉鸽养殖项目种鸽采购 | 2629 | 对 | 510026.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完成相关工作。(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 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 “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属性为:货物类,采购标的名称为:吉水县八都镇村居合并肉鸽养殖项目种鸽采购第三次,采购标的所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或销售类);3.2、种鸽来源证明(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