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中寨镇人民政府关于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铁厂村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贵州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JZ-ZC20259019
项目名称: 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铁厂村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B-20250609-000177-7
预算金额(元): 2993625.2
最高限价(元): 2993625.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织金县-中寨镇_乡村建设行动_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_铁厂村农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993625.2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20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身份证明。②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提供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并加盖受理章或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1月(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⑥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参加政府采购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磋商文件中的其他要求。⑧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