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一企一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46324-XM001
项目名称:海淀区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一企一策”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430.4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30.4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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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海淀区2025年度企业绿色绩效“一企一策”提升 项目 | 430.453 | 1 | (1) 锅炉使用单位绩效清单建立; (2) 锅炉使用单位“一企一策”提升; (3) 汽修及工业企业“一企一策”提升。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对于预留份额 , 提供的 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 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预留份额 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到国家规定网站查询打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