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分离装置采购公告
北京
自动分离装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自动分离装置。
2. 项目编号:CIAE-WZ-GKJT-25-1180。
内部编号:ZKX20250801C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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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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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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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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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自动分离装置主要由分离系统、控制系统、分析软件组成。分离系统核心部件为微流控芯片,由两个入口通道、微分离通道和两个出口通道组成。有机萃取剂与样品在微流控芯片通道内形成层流进行扩散分离后,萃余水相从水相出口端进入样品池进行待测物的浓度分析。控制系统可控制样品及萃取剂以一定流量进入微分离通道、控制样品/清洗液的阀门切换,分析软件进行样品谱图采集、处理,获取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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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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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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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自动分离装置一套,包括分离系统( 4通道注射泵1个,阀门6个,微流控芯片6套) 、控制系统、分析软件以及必要的液体管路更换耗材、必要的备品备件及耗材、检维修工具等。
供货商还须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免费负责处理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和问题。微流控芯片需提供出厂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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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90天内完成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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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内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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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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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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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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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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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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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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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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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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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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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