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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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项目编号:2025-ZC-5251-000079),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坝河流域分公司隶属于北京排水集团。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坝河流域分公司负责北京排水集团项下的坝河流域管网泵站、高安屯再生水厂、金盏东、金盏西、皮村、黎各庄四个处理站经营管理工作,代管北排水环境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北小河再生水厂。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2025年14万臭氧系统新增管线采购,使用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再生水厂,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具有中国建设部颁发的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1.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累计具有38万元(含)以上工业管道维修或安装业绩及臭氧系统供货或安装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2)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在北京排水集团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3)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4)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1)、(2)、(3)”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相关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不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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