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管道可比运输方式价格调研咨询服务项目
湖北
-武汉市
正在报名中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20时 49分 52秒
一、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成品油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703号)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开展成品油管输成本监审工作,确保价格监审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根据集团关于成品油价格监审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可比运输方式价格调研工作。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日历日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
1 | 1 | 成品油管道可比运输方式价格调研咨询服务项目 | 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华中公司法人口径,开展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成品油管道可比运输方式价格调研。建立覆盖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价格数据库,提供与成品油管道同路由的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运价表及相关信息,摸排成品油管道未覆盖区域的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运价表及相关信息。为价格监审提供数据支撑,为物流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响应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响应人提供承诺书,主动披露本企业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评审小组登录天眼查等系统进行复核。)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能源化工类市场咨询或能源化工类资源市场调研服务项目业绩。 (注: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响应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验收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括内容同上),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事业单位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同等资料等)。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财务资料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注:响应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记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 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1)—(4)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5)项由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3.6拟派主要人员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