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房产、人防测绘成果审核(2025-2027年)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广东
前海合作区房产、人防测绘成果审核(2025-2027年)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前海合作区房产、人防测绘成果审核(2025-2027年)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获取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前递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971 2.项目名称:前海合作区房产、人防测绘成果审核(2025-2027年)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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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房产、人防测绘成果审核(2025-2027年) | 1 | 项 |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权责分工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深编〔2022〕19号),前海管理局负责前海合作区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含土地检查核验及城市更新项目)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备案。本项目是对前海合作区(120.56平方公里)建设项目规划验收、人防竣工验收的竣工测绘成果进行核查,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对测绘单位的资格及测绘成果的适用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进行调整,并将提交日期顺延,但不应影响采购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谈判应答文件格式)。 8.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1.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2.供应商须为采购单位推荐的供应商。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8日(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上报名应答,方法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后点击首页消息提醒“邀请书确认”,可对采购人发出的邀请信息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 请点击 ),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详细的操作指南,可进入.html)在“附件”中下载“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端操作手册”。 四、应答文件提交 1.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采购)公告),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在2025年6月18日14时00分-14时30分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4.投标提醒 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在采购文件及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增设供应商投标投标警示条款等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实自身是否存在特别警示条款中,关于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的情形。 5.其他说明 本项目允许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加、解密,投标(应答)供应商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投标(应答)文件时,可以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制作、加密、解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供应商加密投标(应答)响应文件与开标解密必须使用同一种方式,否则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无效(即:使用电子执照加密的,后续开标只能使用电子执照解密)。 重要提示: (1)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功能时,请确保已经在手机微信安装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提示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4008301330(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do?method=view&id=59716758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应答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8081/)”,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应答(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应答(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3.谈判文件澄清/修改事项: 2025年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6月15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谈判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谈判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 6.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转8或拨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