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区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2025-004
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区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区域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区域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与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登记且无不良记录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