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偏航噪音治理及偏航系统深度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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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偏航噪音治理及偏航系统深度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5418,招标人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国华佳鑫风电场共安装40台华锐1.5MW机组,于2010年10月投入运行,国华永发风电场共安装66台华锐1.5MW机组,于2012年11月投入运行,国华黄骅风电场共安装66台华锐1.5MW机组,于2009年7月投入运行。由于机组早期设计、效率等多方面原因,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在对风偏航时,偏航滑垫与大齿圈滑动时发出刺耳的尖啸噪音,最大噪音强度达到90dB以上,严重时伴有机舱振动,易引起机组机械件松动、电气接触不良等问题发生,给风电场机组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现需要委托外委单位进行佳鑫风电场10台、永发风电场15台、黄骅风电场15台风电机组偏航噪音治理服务。
国华捷地减河风电场共安装73台上气2.0MW机组,于2016年1月投入运行。偏航液压系统是风力发电机组重要的核心系统,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活塞磨损造成液压油铜铁含量超标,密封圈老化造成液压油渗漏现象。超标的液压油导致液压站泵芯频繁损坏,泄漏的液压油污染摩擦片及制动盘,二者之间的摩擦系数明显减小,无法进行正常的偏航制动,影响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另外泄漏的液压油污染平台及爬梯,易导致人员滑倒甚至高空坠落事故,危及人员安全。需要委托外委单位进行捷地减河风电场53台风电机组偏航系统深度维护服务。
招标范围:
对国华(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永发风电场15台、佳鑫风电场10台华锐机组开展偏航噪音治理,包括偏航衬垫检查、更换。
对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黄骅风电场15台华锐机组开展偏航噪音治理,包括偏航衬垫检查、更换;对捷地减河风电场53台上气机组开展偏航系统深度维护服务。
服务期限:
本服务工作期限为自项目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成合同全部工作,项目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
(1)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偏航噪音治理治理、偏航系统深度维护,并恢复完整状态直至风机开始正常运行即完成此次工作,提供有关技术文件。
(2)投标人要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点,须经招标人审核后实施。
(3)投标人承包项目的服务质量及验收标准,均按招标人提供的标准和由投标人制定招标人审定的标准执行。若遇招标人没有提供质量和验收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或设备制造厂家标准就高执行。降噪工作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有完整的检验报告。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风机偏航系统专项治理或偏航系统技术改造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3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为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机偏航系统专项治理或偏航系统技术改造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