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旧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湖北
本询比项目为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老旧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HBXT-2025-11828 ),采购人为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通过特殊人群指挥中心建设、前端AI数字化视频采集、前端自组传输等功能,构建统一的视频监控管理网络。具体的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3.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建设地点:襄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不含税总价290400.92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须具备 202 2 年 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 少一项类似( 系统集成 )项目业绩 。 应满足下列要求: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 (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 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特种作业的人员须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至少具备 1 名电工作业人员(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 1 名高处作业人员(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 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
2.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6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7 供 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 6 月 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 6 月 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 6 月 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