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附属区域消防通风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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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附属区域消防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6-2-141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附属区域消防通风系统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附属区域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976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830平方米)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水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稳压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及电源系统、灭火器、安防监控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扩建一期工程附属区域消防通风系统改造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计划工期: 总日历天数164天,暂定开工日期2025年7月21日,暂定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附属区域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976平方米)、游泳馆(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830平方米)的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水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稳压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及电源系统、灭火器、安防监控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消防系统施工或改造业绩(如提供总承包类业绩,则业绩中消防部分的金额需满足400万元以上),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够证明工程已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履约评价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