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永丰再生水厂委托运营项目翠湖、永丰再生水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
一、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45925-XM001
二、项目名称:翠湖、永丰再生水厂委托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612.6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中标金额:2612.67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需解锁 | 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 | 91110000802115985Y | 2612.67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9.8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需解锁 | 1 | 2612.67万元 | 2612.67万元 | 采购翠湖、永丰两座再生水厂的运营服务单位,运营范围为从再生水厂进水口至退水口的所有设施设备。项目服务期拟定为1年(365天),要求在前端污水量充足的情况下,服务期内翠湖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维持在1.6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584万立方米,处理水量不低于1.3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不低于474.5万立方米;
采购翠湖、永丰两座再生水厂的运营服务单位,运营范围为从再生水厂进水口至退水口的所有设施设备。项目服务期拟定为1年(365天),要求在前端污水量充足的情况下,服务期内翠湖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维持在1.6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584万立方米,处理水量不低于1.3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不低于474.5万立方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燕、李跃、姜江、李明凡、夏培森、李海霞、黄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9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标准,并按照发改价格[2003]857 号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创新园8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