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监督一体化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5410706G018
项目名称:公安监督一体化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3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3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1包:依托现有警务督察子系统举报投诉模块(原有设备继续使用),对公安网端、互联网端功能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综合分析、工作中心、进度查询等功能;新增案件库功能和对省级开放案件数据接口,实现举报投诉模块从数据分析、业务流程、数据推送等方面的全面升级,便于督察民警开展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等。
第2包:实现在线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辅助执行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动汇总和动态跟踪管理,实现问题整改工作数据化、网络化、精准化管理等。
包号 | 包内容 | 数量 | 包预算 (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实施 时间 |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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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警务督察综合子系统举报投诉模块升级改造 | 1项 | 93.2 | 93.2 | 合同签订 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公安审计综合子系统整改跟踪和结果应用模块升级改造 | 1项 | 67.14 | 67.14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第2包: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2)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