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
单一来源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学习强国”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学习强国”推广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学习强国”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学习强国”推广服务项目自2022年9月起一直由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变更为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推广、维护、运营。丽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已在中宣部备案,并在学习强国上线。
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市当前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平台,是全市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展示平台,其优势及特殊性具有不可替代。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该服务项目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丽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0日 至 2025年06月1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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